为完善内部监督机制,促进司法廉洁,维护公正司法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我院结合队伍调整情况和各部门工作实际,调整任命了18名廉政监察员,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廉政监察促进廉洁司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。